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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1-03-02 16:17:4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老师、同学们:
   接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知,建议我校职工、学生在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业务。教职员工及学生可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完成2020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财务处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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