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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8 16:21:22 浏览次数: 【字体: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要求,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的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请各位老师在公告规定期间内,完成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若未按时完成,造成的影响,由个人自行承担。

   截至2021年6月7日,我校还有696人未按要求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其中86人需要补税,610人退税。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通知到本部门所有职工及涉及学生。

   税务局服务热线:0851-12366

   财务处咨询电话:0851-83612346

   财务处联系人:王老师 赵老师




财务处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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