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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

化学工程学院院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19-10-11 22:39:4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制度建设和凝聚广大教职工,根据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院务公开制度。

一、院务公开的原则

院务决策、院务决定、院务活动等,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是特例。

二、院务公开的范围

1、学院经费预算、年度经费收入和开支情况。

2、学院制度颁发及执行情况。

3、学院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原则、标准及考核结果。

4、学院领导及教学督导对任课教师听课后的评价。

5、引进专业人才的规划、标准、考核过程及结果。

6、每年度学院重大事项规划及执行情况。

7、学院年度工作汇报。

8、学院领导年终述职报告。

9、学院内部课题规划、申报、审核、结项情况。

10、干部选拔和任命。

11、研究生导师选拔、考核情况。

12、职称申报、在职报考博士研究生、访学进修、国外参加学术会议的审批情况。

三、院务公开制度的执行

1、或者在全院教职工会议宣布;或者在学院教职工工作微信群(QQ群)发布;或者在学院网站挂网。

2、信息公开之后,院领导认真听取意见,并对不同意见及时回应。

未尽事宜在今后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学院党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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