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试行)
为加强和完善我院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权威性和安全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按照不同职能活动的需要和学院各种印章使用范围,特制定本说明:
| 序号 |
印章名称 |
适用范围 |
| 1 |
学院党委公章 |
1、教师资格证(班主任在“单位填写人”位置签名) 2、毕业生政审材料(班主任 出具毕业生在校表现情况材料) 3、以学院党委名义发出的各种公文、公函、重要申请及证明材料 |
| 2 |
学院行政公章 |
1、毕业生推荐表(班委/团支书/班主任填写评语审核的后)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行政负责人签字,院办主任审核) 3、贫困生认定表(需分管该项工作的老师行政负责人在资助管理中心系统认定签字) 4、学生干部认定: 班委、团支部干部需班主任签字 ‚院学生会、分团委、青马协会干部认定需分团委负责人签字 5、学籍证明、在校就读证明 6、西部计划志愿者上交网络版打印稿,附成绩单(需盖学院行政和校教务处公章) |
| 3 |
分团委公章 |
以分团委名义发出的各种公文、公函、重要申请及证明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