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保障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及学校党委工作安排顺利推进,校纪委于6月下旬开始启动年度常态化调研。检查工作紧紧聚焦政治监督首责,制定“四个专项”监督方案,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形成监督合力,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6月28日,校党委启动上半年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工作,校党委宣传部作为党委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的具体落实部门,组织对学校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展督查工作。6月29日,校纪委聚焦政治监督职责,结合常态化调研工作,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委驻贵州民族大学监察专员吴嶷晖在纪委综合室主任刘轶陪同下,选取了教务处和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两个部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调研检查。此次检查主要从课堂、教材、实习、学生心理健康、学生资助管理、辅导员管理等层面,与教务处、学工部“一把手”进行谈话,实地走访两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查阅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及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并要求深入落实整改,确保在课堂、教材等关键领域,在教师、辅导员及学生工作重要意识形态阵地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

走访学校教务处调研监督

走访学生工作部调研监督
校党委宣传部全面组织交叉督查和实地抽查是对学校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监督,校纪委点穴式监督是对校党委宣传部意识形态督查工作的再监督再检查,“点”“面”结合,进一步凝聚监督和督查的合力,推动监督工作有效闭环,为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提供了保障。
供稿:校纪委
一审:潘小露
二审:何春
三审:文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