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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转发《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8 15:20: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各部门(中心)、校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社科工作办《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首席专家须具有正高职称或厅级以上职务。

2.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本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3.招标选题应根据研究方向和范围设计具体题目;子课题设计要聚焦关键问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

4.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

5.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6.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二、申报流程

本次重大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1225日至20201231日,投标人须在20201231日之前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主页项目申报系统”(https://xm.npopss-cn.gov.cn)上传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

1.《投标书》一式二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报送纸质材料时间。请于20201231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新校区行政楼218办公室,同时将投标书(Word文件格式)电子版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我处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的具体要求和有关表格详见附件。

联系人:陈祖胜  联系电话:0851-83610289   箱:546724168@qq.com

 

                               科研处

                            20201118

 

附件【附件2: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研究方向.docx

附件【附件3: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doc

附件【附件4: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5: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用户手册.doc

附件【附件1: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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