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5 年度贵州省顶尖人才 后备人选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贵州省顶尖人才后备人选遴选支持行动方案》(黔委人领办发〔2024〕5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省科技厅现启动2025年顶尖人才后备人选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为全职在我省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且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研究方向瞄准国内外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在科学技术或工程技术领域作出系统的或重大的、创造性的成绩和贡献的领军型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专家。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四)往届院士增选工作中的院士有效候选人;或是“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不含青年项目)、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且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至少 1 项。
二、申报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自愿申报,通过“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xmgl.kjt.guizhou.gov.cn/#/home)进行无纸化网上申报。
(二)用人单位推荐
1.用人单位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依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人进行确认推荐,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按照《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明确单位配套措施,会同申报人提出需省级层面支持的措施清单,并对申报人政治立场、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负责。经申报单位党委(党组)审定,对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推荐的人选,由用人单位在线完成推荐。
2.用人单位需将推荐情况说明、单位配套措施,以及需省级层面支持的措施清单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推荐情况需对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党委(党组)会议审议和公示情况等进行说明,对推荐人选的政治素养和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行业主管部把关推荐
1.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分别对省属高校、省属医院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把关,经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后,在线推送至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对其管理的省属国有企业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把关,经党委审定后,在线推送至省科技厅。省委军民融合办对国防军工领域中央在黔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把关,经单位审定后,在线推送至省科技厅。
2.省属科研院所、中央在黔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由本单位把关,经本单位党委(党组)审定后,直接在线推送省科技厅。
3.行业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申报材料把关责任,确保推荐的人选符合要求,对申报人及用人单位提出的需求清单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时完成推送。主管部门不需要对推荐的申报资料盖章,但需对把关情况和党委(党组)审议情况进行说明,并加盖公章上传至管理系统。
(四)审核备案
省科技厅会同省科协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单位配套措施和需省级层面支持的措施清单等进行审核把关,并请同行院士对推荐人选是否作为支持对象及有关支持措施进行评估指导,提出入选人员名单并按程序备案。
(五)签订协议
省科技厅、用人单位与顶尖人才后备人选签订三方协议,对支持期限、支持措施、考核指标、奖惩措施等进行具体约定,并按协议组织各相关部门兑现支持措施。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人提供的材料
1.《贵州省顶尖人才后备人选申报书》(在线填写);
2.符合人选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
3.取得重要业绩成果的支撑材料。
(二)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
1.推荐情况说明,加盖公章。说明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党委(党组)会议审议和公示情况推荐等。
2.单位配套措施,加盖公章。
3.会同申报人研究提出的需省级层面支持的措施清单,加盖公章。
(三)行业主管部提供的材料
把关推荐情况进行说明,加盖单位公章。说明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把关基本情况、党委(党组)审议和公示情况,以及对需省级层面支持的措施清单初步评估结果等。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顶尖人才后备人选的组织申请工作,做好把关推荐和支持需求清单评估等工作。
(二)本次申报将通过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为避免大量集中在线填写申请表和上传附件材料会导致管理系统运行变慢等影响申请,请尽可能提前完成网上申请、把关推荐所有程序。
(三)未注册账号的单位和个人,需登录管理系统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身份注册。已注册使用账号的须及时核实更新基本信息。
(四)申请人严格按照本通知和管理系统提示要求,本人填写申报书、提交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用人单位。申请人须逐项检查类别、名称是否一致,避免出现材料缺失、页面不清晰、文件无法打开等问题,确保申报内容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五)涉密内容或材料请提交线下材料,不得在线填报或上传。
(六) 申报时间 2025年7月16日—8月11日,请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把关推荐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七)申报截止前,申请人、用人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申请表进行内容修改或补充完善附件材料。修改完善后,按照上述申报程序和要求再次进行在线把关推荐。时间截 止后,无法更改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的任何内容。
(八)申请截止后,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 通过形式审查的,予以受理;对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通过管理系统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审查结果及具体理由。
(九)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的,申报人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管理系统向省科技厅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申请次数不得超过一次,逾期未提出复审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本次计划申报的内容审 查贯穿受理、审核和备案登记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本通知申请 条件和要求的,或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受 理和取消审核、备案等处理。
(十)管理系统的技术咨询由省科技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0851-85817379),政策咨询等问题由省科技厅科技人才 处负责(0851-85552602),项目受理等由省科技厅驻省政务服 务中心窗口负责(0851-86987256)。
五、注意事项及时间节点
由于该项目需经过校党委会、且需要公示五个工作日,故请有意申报的各位老师仔细阅读附文件材料并于2025年7月21日完成填报。
联系人:王琦崧 电话:150******9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