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技术处《关于组织申报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的通知》(见附件2)的精神,请相关单位申报人填写《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书》(见附件3),并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5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9月15日17点前报送科研处218室。由科研处统一报送。 陈威,17724240812 附件【9-9关于组织申报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