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排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了解学生学习生活适应情况,构建科学化、系统化、动态化的心理健康防护体系,根据《贵州民族大学大学生心理危机“三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新学期心理健康排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深入做好心理健康排查
各学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等心理育人队伍通过“三进三访”(进宿舍、进课堂、进活动,访谈学生、访谈家长、访谈任课教师)工作模式,重点摸排存在学业困难、延期毕业、就业受挫、家庭变故、情感纠纷、经济窘迫等十类风险因素的学生群体。将遭遇重大生活事件、出现情绪剧烈波动或行为异常的学生,纳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对象库》,并及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二、动态管理心理预警对象库
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等心理育人队伍要根据《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对象库》中学生的心理危机等级,通过谈心谈话、家校联动、关注学生学习生活表现等,充分发挥“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和“三长制”(楼长-层长-寝室长)作用,做好学生心理状况的追踪,更新《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对象库》。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抓落实,并于3月14日前将学生心理健康排查情况、《心理危机预警对象库》更新电子版报送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邮箱:3021027829@qq.com,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到北校区学工部309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娅芳,联系电话:0851-85880506。
学生工作部
2025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