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深入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行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深入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行动的方案〉的通知》(黔工办字〔2024〕9号)精神,充分发挥劳模工匠的榜样引领作用,推动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以下简称“三个精神”)在我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和学风建设中的深度融合与实践,进一步激发我校师生的劳动热情和创新创造活力,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劳模工匠进校园”系列活动,设立一支劳模工匠兼职导师队伍、构建一套课程体系、打造一方活动阵地、讲好一批生动故事,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培养勤勉敬业、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品质,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二、工作内容
(一)设立一支劳模工匠兼职辅导员和兼职导师队伍。在学校设立兼职导师,邀请行业对口的劳模工匠走进学校,开展“传帮带”“师带徒”“匠人工作坊”等方式,进一步激发学生学技艺、钻技能的热情。开展“致敬劳模交流会”“工匠课堂”“劳模工匠大讲堂”,让劳模工匠讲述亲身奋斗经历、展示工匠绝技绝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努力成为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的时代新人。(牵头单位:学工部 教务处 校工会 责任单位:各学院)
(二)构建一套课程体系。制定劳动教育课程计划、推进劳动教育、参与劳动教育实践技能竞赛时,将“三个精神”贯穿其中。要充分利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劳动教育资源,丰富劳动教育课程资源,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融入课程教学体系,特别是在劳动教育课程中加以体现。鼓励和支持教师将劳模工匠的事迹和案例作为教学素材,丰富教学内容;充分利用校企合作基地、劳模创新工作室、劳动教育实践(实训)基地等阵地,常态化组织学生以实践课或研学形式开展劳动教育,践行劳动精神。通过与劳模工匠面对面交流,参与生产劳动体验,在动手实践、出力流汗中接受锻炼、磨炼意志,体会到劳动创造美好生活,认识到劳动不分贵贱,培养学生的劳动精神;鼓励思政教师进企业,既把党的创新理论宣传到一线职工,又从基层一线的生动实践中汲取鲜活实践养分,丰富思政课内容,把学校思政课讲好讲活。(牵头单位:教务处 责任单位:各学院)
(三)打造一方活动阵地。充分用好“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引导学生热爱专业,增强职业荣誉感,树立成为“大国工匠”的奋斗目标。选取优秀学生典型榜样,开展在科研、学习、生活中的“劳动之星”榜样宣传;鼓励探索建立劳模工匠工作室、匠人工作坊等,组织师生参观“黔行力量——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励志馆”等,通过感受劳模工匠的担当和风采,增强感染力和震撼力,凝聚榜样力量。(牵头单位:学工部 研工部 责任单位:各学院)
(四)讲好一批生动故事。深入挖掘并广泛传播劳模工匠感人事迹和工作经验,通过制作、播放微纪录片,用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强化宣传,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接受能力和认知特点,有层次地分级分类开展劳模工匠宣讲活动,鼓舞广大师生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牵头单位:宣传部、校团委 责任单位:各学院)
三、活动时间
2025年3月—7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要加强工作统筹,与劳模结对子,负责邀请身边各行各业的劳模、工匠进校园,组织开展宣讲会、座谈会等活动,用身边人讲身边事,让师生近距离感受劳模工匠的风采和力量。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深入挖掘行动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营造开展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经验推广。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做好相关资料收集,积极推广成熟的创新模式、经验、发放。定期遴选一批宣传行动经典案例和优秀成果进行表扬和宣传。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教务处
校团委
校工会
2025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