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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学生活动物资借用申请表

发布时间:2025-11-23 21:44:34 浏览次数: 【字体:

贵州民族大学学生活动物资借用

申请部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用途


物品名称

数量

规格

借用人签字

回收人签字





















借用时间

-

□分团委

□学生组织

分团委负责人签字(盖章):                



   

学生组织负责人签字:



   

学工部意见



签字(盖章):            

借用人签字


借用人电话


借出人签字


借出人电话


注:1.使用方应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定,不得用以开展有损学校或有碍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2.借用方保管好借用物资,若在借用期间损坏,由借用方负责维修费用;借用方保管好物资借用凭证,凭凭证签字注销借用;借用方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归还校学工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向物资管理负责人说明,方可延时归还;3.本表一式二份(复印有效),学工部(原件)、请部门各留一份。

贵州民族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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