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学生活动中心场地申请表
贵州民族大学学生活动中心场地
申 请 表
申请部门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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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及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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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性质 |
□校级活动 □学院活动 □学生组织活动 □学术讲座 □会议会务 □文娱活动 □公益活动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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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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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使用日期 |
使用时间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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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所需器材 |
□调音 □灯光 □投影仪 □电脑 □无线话筒(数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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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章)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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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意见 |
学工助理团队负责人签字: 学工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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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结束后场地验收人员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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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使用方应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定,不得用以开展有损学校或有碍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2.使用场地应服从管理,注意防火防盗、安全, 不在舞台以外的任何地方粘贴和布置装饰物,不擅自使用、挪动、更改、撤换中心设备设施,使用完毕,清除装饰物、垃圾,并归位相关设备设施;3.校级活动申请由承办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学院活动申请由学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批签字,学生组织活动由相关学生组织负责人审批签字;4.本表一式二份(复印有效),学工部(原件)、申请部门各留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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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