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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40307003
标  题 思政系列职称评定事宜咨询
姓  名 1
邮  箱 2*******6@qq.com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4年03月7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校2023年10月印发的职称评定文件中,附则十一中提到“凡指导(训练)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者,所指导(训  练)的学生应为本校学生,指导教师须获相应书面表彰。除特别注明外,教师应为独立指导教师(教练)或第一指导教师(教练),学生应为独立获奖人或第一获奖人”,但是思政系列省里面的文件附则中提到“本条件中提到的著作、教材、论文、科研课题、项目、专利、比赛、标准等系指本专业的,除注明的外,其作者(完成人)均指独立或排名第一;以团队参赛的指排名前四”,请问思政系列职称评定时,是否按省里面的文件要求来执行?指导学生团队参加竞赛,指导老师是否排名前四即视为满足相应条件,并非一定要“第一指导教师”才符合要求?        因涉及一线教师职称评定事宜,望领导予以重视为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老师您好,来信收悉。人事处回复如下:

    根据我校《贵州民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办法(修订)》校字〔2023〕59号、《贵州民族大学高教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职称申报范围是全校高教系列在册在编在岗的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以及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教师工作部、统战部、团委等部门专职工作人员,学校及各二级学院(部)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专职组织员、专职辅导员、专职团委书记可申报高教系列思想政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保障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双线”晋升高教系列单独设置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实行单设计划、单列条件、单独评审开展从事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从事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任职资格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执行《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2108号)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执行《贵州民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办法》(校字59号)。非思想政治(党务)高教系列评审条件执行《贵州民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办法》(校字59号),结合考察学科标志性成果情况。两份职称文件只能单独使用,不能交叉使用。

    具体问题您还可以到人事处208办公室(职改办)咨询,联系电话0851-83610231

处理对象 校长
处理时间 2024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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