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医及社保管理科(2人):科长1人,工作人员1人;
2.物业监管与能源管理科(7人):科长1人,工作人员6人;
3.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科(3人):科长1人,食品安全员2人;
4.交通运输服务中心(5人):科长1人,工作人员4人;
5.基建维修科(6人):科长1人,工作人员5人;
6.校医院(19人):院长1人,工作人员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