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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关于开展 2024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 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9 19:31:35 浏览次数: 【字体:


贵州民族大学关于开展 2024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

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有关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加强班风学风校风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黔教学发[2018]169 号文件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科生和班集体中评选。

(一)省级三好学生

省级三好学生在除一年级新生外的在校生中评选,名额为在校生总数的3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在除一年级新生外的在校学生干部中评选,名额为在校生总数的1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

省级先进班集体在除一年级新生外的学生班集体中评选,名额为在校生总数的0.4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条件

1.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立场、优良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行为举止,诚实守信。

2.热爱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异,在学习过程、学术研究、科技活动、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等方面成绩突出,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3.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开展的活动,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热爱集体,敬老爱幼,具有热爱劳动、吃苦耐劳、开拓创新精神,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4.有健康的体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健康的生活习性和良好的卫生习惯,评选学年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标准(体测成绩80分及以上);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5.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奖励;评选学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同年级同专业)排名5%以上。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具备三好学生的1至4项条件。

2.积极参与和组织集体活动,能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起到先锋模范和骨干作用;热心为师生服务,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3.评选学年正在担任学生干部并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4.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奖励;评选学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同年级同专业)排名10%以上。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条件

1.全班同学积极向上、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朝气蓬勃、社会公德意识强,有文明健康的优良班风;全班同学热爱学习、刻苦勤奋,有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评选学年全班同学无违法违纪行为,学年考试班级平均成绩名列同年级前茅,班集体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2.班委会全体干部政治立场坚定,团结和谐,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努力服务班集体,在学习生活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班集体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体文娱方面成绩突出;全班同学有健康的生活习性和良好的卫生习惯,教室和寝室卫生环境好,全班95%以上同学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标准。

4.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奖励。

三、评选名额

见附件1

四、填表说明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中的省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评选及报送材料说明及样表(必填何时获得校级三好或优干、先进班集体) 填表见附件2)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先进班集体的参评材料(支撑材料)要求统一做成A4纸资料集,有封面、目录、文字内容、图片、获奖证书等,做到图文并茂,资料中应包括:班级基本情况介绍、在校获奖事项、班级优特点展示等,内容丰富,同时提倡环保、简洁。

(二)报送材料时,统一用文件袋装放,封面张贴标签。袋内材料装放顺序:推荐报告(纸质版)公示材料 (纸质版)、学生现实表现材料、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登记表(纸质版,并附校级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登记表的装放顺序按汇总表序号排放,材料均用燕尾夹夹好。纸质版材料均需盖章、签字。

(三)各单位评选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于20241015前报校区学生工作部319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22517649@qq.com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此次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把关,保证推评质量。

(二)各单位此次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听取广大教师和学生的意见,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推评,对违反校纪校规学生,各学院要严格审查,不得列为推荐人选。如果发现违规操作和不符合条件的,学校将取消被推荐者当年的评优资格。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确定的分配名额认真进行评选推荐,学院评选推荐后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最终确定获评者名单,对不符合条件者撤销获评资格。

(四)根据相关规定,学院进行初评后公示期不少于3天,须在公示期结束后方可向学校提交材料,请各学院仔细把握好评审时间。

(五)因所上报的表格材料最后都将装入学生档案,请个人和单位务必引起重视,严格依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规范填写,否则将退回重新填写。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4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2024年省级三好、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报送材料要求

3.2024年省级三好学生登记表

4.2024年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5.2024年省级先进集体推荐表

6.XX学院2024年省级三好、优干、先进班级汇总表





贵州民族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4930


附件【附件2:2024年省级三好、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报送材料要求.docx

附件【附件1:2024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附件6: XX学院2024年省级三好、优干、先进班级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5:2024年省级先进集体推荐表.xls

附件【附件3:2024年省级三好学生登记表.xls

附件【附件4:2024年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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